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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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精神卫生专员
日期: 2012-04-13 点击量: 2247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已经正式将重性精神疾病的管理纳入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卫生部的《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件规范(2012年版)》进一步明确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在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中的职责。通过近年来的努力,杭州市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已经基本设置了精神卫生专员负责辖区内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管理治疗工作,并取得了明显成效。

为进一步提高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水平,打造一支业务素质高、服务能力强的社区精神卫生服务队伍,杭州市精卫办决定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精神卫生专员开展专业技术培训。首期培训已于2012年4月11日至20日顺利实施,来自江干区和西湖区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21名社区精神卫生服务专员参加了此次培训。培训依托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丰富的精神卫生资源,由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防治科的何鸣科长、宋海东副科长主讲,培训形式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法,重点让学员了解社区精神疾病防治的基本知识,掌握精神分裂症、双相情感障碍等重性精神疾病的防治方法,掌握社区随访技术及社区心理健康教育的方法,了解个案管理的基本内容及实施方法;在病房见习过程中,通过带教老师的讲解及现场演练,让学员了解如何做精神状况检查、了解精神科常用药物、观察常见药物副反应及处置方法等内容。考核形式为通过案例的提供让学员针对性的提出个体服务计划,从而综合考评学员的社区精神卫生服务能力。

本次培训得到了学员的一致认可,理论结合实践,学以致用,对他们今后的工作很有益处,杭州市精卫办也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对精神卫生专员的社区精神卫生服务情况进行跟进督导。

(杭州市精卫办孙晓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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